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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加快住房保障 廉租房写入十七大报告意味着什么

发表于2007-10-19
在十七大报告的第八部分,胡锦涛同志提出:“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同时还提出:“健全廉租住房制度,加快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这是党代会报告中第一次专门提及住房保障制度,更是第一次谈到保障方式和保障对象。 

这意味着什么呢?首先,它表明执政党更加关注“安居”等民生问题。近年来,住房价格不断攀升,民众的压力越来越大。党代会报告在重点强调教育、医疗问题的同时,也将住房保障写入其中,体现了对民生的关注和对民意的尊重。同时,这一表述也表明:我国的住房保障制度已经有了重大调整。 

自“安居工程”开始,我国的住房保障工作已经进行了十多年。十多年来,住房保障工作的重心一直是经济适用房(“安居工程”是其前身)。直到现在,各地出台的住房保障政策中,也仍然把经济适用房排在最前面。无论是支持力度还是建设规模,经济适用房都远远高于廉租房、双限房等其他政策保障性住房。然而,在十七大报告中,却只见廉租房,而不提经济适用房。同时,保障对象也从原来的“中低收入家庭”转变为“低收入家庭”。 

这一政策调整在两个月前出台的《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中初见端倪。在这个《意见》中,廉租房已经成为住房保障方式的首选,经济适用房则退居第二位,住房保障的对象也开始收缩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这一政策的转向在十七大报告中得到了最权威的确认,从而确定了廉租房在住房保障中的重要地位。 

保障方式和保障对象是保障制度的两大核心内容。这两个方面的调整,意味着我国的住房保障制度一次理性、务实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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