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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保障房的字典里不应有“优先”

发表于2013-04-01

作为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一环,保障房并不天然排斥某个群体,只要符合条件,公务员、教师可以和普通居民一样申请,但前提是必须遵守同一个规则。遗憾的是,厦门的保障房“双轨制”,打破了公平的游戏规则,在满足少数人需求的同时,无情剥夺了更多人住有所居的梦想。这不由得使人想起克拉玛依大火中的“让领导先走”,不同的就是,一个是规避风险,一个是获得利益。

尽管厦门保障办负责人称,外界对公务员优先的说法是误解,公务员申请条件其实更严格,但这种辩解其实是欲盖弥彰。姑且不说申请条件,单是公务员实行单列轮候的方式,就已经不站在同一起跑线上了。公务人员申请保障房公示时间是10天,社会申请的公示时间为15天,公务员可以领先普通居民半个身位,更早进入轮候序列。公务员申请者没有普通居民人数多,但享有的障房名额却几乎和后者一样多,分到房子的概率自然无法相提并论。况且,公务员的申请条件不是更严格,而是更宽松。普通居民需要两人或者两人以上的户籍在厦门,且需满三年,而公务员只需一人户籍在厦门。

发表于2013-04-01

中国是讲究民主的社会主义社会。。。。

发表于2013-04-01

人人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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