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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沧州某无证小区违规出售 对购房者差别对待

发表于2017-06-06

房天下讯:

买房子是大事。对很多人来说,这是“花上半辈子的积蓄,换下半辈的生活”;甚至还有人是“花上一代的积蓄,换下一代的生活”,因此,老百姓对于买房这样的事情总是慎之又慎。

近期,网站小编接到群众反映,位于沧州新华区石油二部名为“华油万和园”的楼盘项目,无证却违规对外销售,且对内部职工销售4000元/㎡,对外却以12000元/㎡的价格出售,如此天价之差,让人难以接受。

并且小编还听说华油万和园是职工房却以商品房的名义对外出售,这样是否合法?很多群众表示不解。

其实,房产项目在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情况下对外预售商品房是不合法的。五证不全的楼盘项目因本身手续不全,开发商资金实力较差,经济纠纷多,容易发生项目烂尾,因此购房者的权利很难保障。

如果开发商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消费者可以向开发商主张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主张开发商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消费者购买房产的时如权利受到损害,应及时依法维权,以避免损失扩大。

通过调查发现,这样的楼盘在沧州还不止一处,这种现象也绝非个别。这是有关监管部门的疏失,还是有意放任?但不管是什么,它都让国家法律成了摆设、让群众利益受了伤害。对商品房销售管理“睁一眼闭一眼”,短期内或许可以让某些人获利、或许可以让当地的房产市场显得繁荣,但它总有一天会让人付出代价、会让人追悔莫及。

小编提醒,购买房产必须仔细查看楼盘项目的五证是否齐全,通常所说的“五证”齐全,即房地产商在预售商品房时,应具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房地产开发商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行业准入手续;购房者在购房时应要求房地产开发商提供齐全的“五证”,以防“房子住不进去,房款拿不回来”的悲剧上演;同时,国土局、规划局、住建局、房管局等相关部门应做好准入审批和监督检查,以杜绝行业乱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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